通識教育中心設置主任1人,負責執行及推動本校通識教育,並主持通識教育課程之規劃、教學及相關業務。聘有1位老師協助中心行政工作。
行政運作上設有通識教育委員會(校長兼通識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)、通識教育中心行政暨教學會議、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、通識教育課程委員會及通識教育中心圖儀預算委員會。
通識教育中心行政暨教學會議下設置教學研究小組,設有中文應用、數理資訊應用、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、藝術美學、體育教學、國防護理、外語教學組、程式設計組等九項教學研究小組,並設置召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