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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0115【公告】新北市政府114年「新北市地區淨零推廣中心課程執行計畫」

主 旨: 檢送114年「新北市地區淨零推廣中心課程執行計畫」如附件1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 本市地區淨零推廣中心主要任務為辦理「營造淨零社區」、「營造淨零生活」及其他節能減碳相關課程與講習活動,將淨零觀念逐步推廣至全市。
        請貴單位於114年(下同)3月10日以前提送申請書(附件2),報本府環境保護局核定後據以實施。
二、 為提供民眾更多接受淨零知識管道,並深入本市各區、里、社區及學校推廣淨零相關概念,請規劃自4月21日以後開始授課,以利課程訊息充分宣傳。
三、 依據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法」(下稱利衝法)第14條第2項及本府113年3月29日新北府主公預字第11306076571號令修正「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
        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」第7點規定,本案申請單位者若係利衝法規範對象,應於申請時檢附「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由本府環境保護局
        備查,表單已納入申請書,請依規定填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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