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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07學年度第 1 學期 日間部 
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
  
一、有關通識課程之選課規定,依照本校「通識課程選課要點」辦理。 
二、分類通識課程皆為必修科目,請從開課科目表中依個人興趣選擇一門科目,不得無故不選或選擇已修過之科目,或加選高年級之科目。 
三、請依照教務處排定選課時間選課,未依規定於選課時間內選課者或無故不選者,表示放棄選擇課目權利,得由教務處隨機安排任一科目,不得異議。 
四、各系各年級之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開課科目及上課時間如附件一,各科目課程綱要公布於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-「選課事項/課程大綱」,請同學上網参閱。 
五、工程學院:電子系、資工系及電通系不得選修「光電科技與生活」。違者不予計學分。 
六、凡選修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」一學年課程可抵免役期4天,如附件二。 
七、分類通識課程共計三類:「人文藝術類」、「自然科學類」、「社會科學類」,必須各選修一門以上,四技需修滿8學分,二技需修滿6學分,始得畢業。 
  
【附件一】107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開課科目表 
  
  
  
  
 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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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四技三年級:土木、電子、機械、資工、應英、不動產、企管、會展、室設、創設 
二技二年級:應英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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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類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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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科目名稱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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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學分/時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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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授課教師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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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課人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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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課時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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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人文藝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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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彩色鉛筆創意表現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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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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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賀蕙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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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5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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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星期二 
7、8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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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藝術行銷與創意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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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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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林麗卿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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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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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舞蹈鑑賞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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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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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蔡佳君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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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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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社會科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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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世界襲產賞析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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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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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林郁欽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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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5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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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休閒與生活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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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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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楊建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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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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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自然科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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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發明與生活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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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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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趙榮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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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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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創意的發想與實踐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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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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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孫銚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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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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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運動休閒與人生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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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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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程怡甄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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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45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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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備    註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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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各系應選一門科目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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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二】 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通識選修課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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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四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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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學制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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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科目名稱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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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學分/時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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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授課教師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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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課人數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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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課時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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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四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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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(全民國防)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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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0/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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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楊培德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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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5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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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週四1、2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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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備 註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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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凡選修國防通識一學年課程可抵免役期4天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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