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第 1 學期 日間部
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選課注意事項
一、有關通識課程之選課規定,依照本校「通識課程選課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分類通識課程皆為必修科目,請從開課科目表中依個人興趣選擇一門科目,不得無故不選或選擇已修過之科目,或加選高年級之科目。
三、請依照教務處排定選課時間選課,未依規定於選課時間內選課者或無故不選者,表示放棄選擇課目權利,得由教務處隨機安排任一科目,不得異議。
四、各系各年級之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開課科目及上課時間如附件一,各科目課程綱要公布於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-「選課事項/課程大綱」,請同學上網参閱。
五、工程學院:電子系、資工系及電通系不得選修「光電科技與生活」。違者不予計學分。
六、凡選修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」一學年課程可抵免役期4天,如附件二。
七、分類通識課程共計三類:「人文藝術類」、「自然科學類」、「社會科學類」,必須各選修一門以上,四技需修滿8學分,二技需修滿6學分,始得畢業。
【附件一】107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分類通識必修課程開課科目表
四技三年級:土木、電子、機械、資工、應英、不動產、企管、會展、室設、創設
二技二年級:應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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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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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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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/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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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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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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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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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藝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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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鉛筆創意表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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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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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蕙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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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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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
7、8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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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行銷與創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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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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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麗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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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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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鑑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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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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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佳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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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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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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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襲產賞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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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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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郁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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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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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閒與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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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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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建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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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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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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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明與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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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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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榮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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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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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的發想與實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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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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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銚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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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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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休閒與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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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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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怡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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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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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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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應選一門科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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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附件二】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通識選修課程
四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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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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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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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/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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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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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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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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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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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(全民國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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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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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培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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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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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四1、2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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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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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選修國防通識一學年課程可抵免役期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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